無障畫創大賽 Art Competition for Social Inclusion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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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詳情
目的
  • 鼓勵殘疾人士積極參與,以發揮其創作才華及潛能
  • 藉藝術推廣無障礙社會和傷健共融的理念
  • 提供藝術交流機會,推動香港藝術發展
  • 加深公眾對殘疾人士的了解和包容
主題

無題

參賽資格

16歲或以上持有香港身份證之殘疾人士

備註︰詳見條款及細則(A)。

評審準則
  • 創意特色
  • 意念表達
  • 藝術技巧
獎項及獎金

冠軍 港幣$30,000

亞軍 港幣$20,000

季軍 港幣$10,000

卓越獎 港幣$3,000(12名)

入圍獎 港幣$500 (15名)

網上我最喜愛奬 港幣$3,000

網上投票人獎 港幣$50禮券 (100名)

參賽作品規格

媒介類型

各種媒介的平面繪畫創作均可

例如油畫、水彩畫、丙烯畫、素描、水墨畫等

註: 電腦繪圖恕不接受

格式

實體平面作品,立體作品恕不接受

註: 作品表面不可加入任何非顏料之素材

尺寸

橫直均可

作品尺寸:

不小於21cm x 29.7cm

包括任何框架或裝裱設備尺寸:

不超過80cm x 100cm

厚度不超過4cm

參賽方式及作品遞交細則

參賽方式

artinclusion.etnet.com.hk網頁遞交及填妥參賽表格,其中包括以下參賽內容及要求:

  • 作品命題: 12字內,純中文、純英文或中英文並用均可
  • 作品簡介: 200字內,純中文、純英文或中英文並用均可
  • 遞交格式: JPEG
  • 遞交像素: 不少於2000 pixel
  • 圖像檔案大小: 2MB至8MB
  •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之攝影圖像必須完整、清晰、無遮擋及無反光,以數碼或攝影圖像、純白色背景、正面拍攝

遞交日期

2019年11月18日至2020年1月20日晚上11時59分

入圍作品遞交細則

入圍通知

入圍參賽者將於2020年3月20日前收到主辦機構以電郵個別通知

原稿作品遞交

1.參賽者資料:

  • 作品名稱及參賽者姓名可附貼於作品背面

2.裝裱:

  • 參賽者須自行裝裱作品及其背面允許螺絲固定懸掛
  • 作品裝裱、包裝、運輸以及保險等一概費用須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3.注意事項:

  • 作品正面不可標示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任何可識別參賽者或其所屬機構的標誌或水印,否則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避免使用易碎材料作裝裱,如有損毀,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遞交日期

原稿須於2020年4月3日下午5時前送呈指定地點

條款及細則
  • 參賽要求

    1. 參賽者必須於 2020年1月20日晚上11時59分(香港時間)前透過artinclusion.etnet.com.hk網頁以電子方式填妥參賽表格及遞交作品,逾期、不準確及不完整遞交者恕不受理。
    2. 參賽者必須細閱所有比賽資料、條款及細則。報名一經遞交,即表示已同意遵守和接納是次比賽所有條款及細則。違反條款及細則者,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或其得獎資格。
    3. 參賽者必須尊重知識產權,侵權或違法者,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應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任何法律糾紛一概與主辦機構無關。
    4. 參賽者同意無限制、無保留及不可撤回授權主辦機構擁有作品圖像及簡介的使用權。主辦機構有權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以任何方式、任何時間、在任何媒體,使用作品圖像及簡介於與比賽相關的展覽、展示、出版等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上載互聯網、供公眾人士欣賞及下載。
    5. 參賽者同意無限制、無保留及不可撤回授權主辦機構公開參賽者在活動中的照片及短片,包括大合照及其他活動花絮,以作持續推動社福界創新發展及教育之用途。
    6. 參賽者同意無限制、無保留及不可撤回授權主辦機構對所有作品及作品簡介進行修飾、攝影、複製、使用、刊登、發行,或於任何媒體發放,作為與比賽相關宣傳之用,而無須事先取得參賽者的同意或向其支付費用。各參賽者不得異議並須配合提供相關圖片及資料。
    7. 參賽者必須為年滿16歲持有香港身份證之殘疾人士。根據香港勞工及福利局《2007香港康復計劃方案》,殘疾類別包括聽障、視障、肢體傷殘、言語障礙、智障、精神病、自閉症、器官殘障/長期病患、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及特殊學習困難。
    8. 得獎者有義務出席主辦機構舉辦之頒獎典禮、講座、媒體採訪或相關的宣傳活動以及授權主辦機構使用其名字和資料以作宣傳,主辦機構有權取消無故缺席者之得獎者資格。
  • 作品要求

    1.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份作品。如多於一份作品,將以最早收到的一份為準,其餘作廢,並不作另行通知。
    2.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創作,團體創作恕不接受。
    3. 參賽作品及200字內的作品簡介必須為參賽者在參賽作品遞交限期前一年內之原創作品,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擁有的任何版權。
    4. 參賽作品如取材自第三方任何形式之作品,參賽者必須負責取得有關的合法授權,主辦機構或會要求參賽者提供合法授權書面證明。如發現參賽作品侵犯版權,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並須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5. 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參賽(包括「無障畫創大賽」)及未曾以任何形式或渠道(包括網上)發表、出售、出版、刊登及展覽。
    6. 是次以「無題」為比賽主題,即參賽者可自訂主題,惟須確保遞交之參賽作品及作品簡介不存在色情、暴力、不良意識、政治或商業和宗教宣傳成份,亦不會構成誹謗、不雅、冒犯、種族誤會或歧視等問題,否則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7.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不得作任何編輯、修改、代替及轉換。
    8. 成功入圍的30位參賽者將於2020年3月20日前收到主辦機構以電郵個別通知,並安排作品於2020年4月3日下午5時前送呈指定地點,詳情將於主辦機構通知電郵內公布。參賽者須自行裝裱作品及其背面必須允許螺絲固定懸掛。作品裝裱、包裝、運輸以及保險等一概費用須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參賽者應避免使用易碎材料作裝裱,如有損毀,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如於遞交期限前未能收到入圍原稿作品,入圍資格將被取消。
    9. 如入圍作品因郵寄、保存或展覽時有任何損壞及遺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風險,主辦機構將不會負責。
    10. 參賽作品正面不可標示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任何可識別參賽者或其所屬機構的標誌或水印,否則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1. 所有得獎作品將於指定地點舉辦社區畫廊。展覽地點及日期將由主辦機構決定,再另行通知,得獎者不得異議。
    12. 所有入圍作品及得獎作品必須依主辦機構的通知及限期前取回。逾期未領回者,該作品將會成為主辦機構的財產,主辦機構將全權管理、出售或棄置未取回的作品,參賽者不得異議或索償。
    13. 參賽者為參賽作品的唯一作者,擁有所有作品的版權、知識產權和所有其他專屬權利。
  • 獎項及獎金

    1. 由評判團進行最終評審,獎項並不設有上訴機制,一切抗辯一概不會受理。所有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異議或上訴。
    2. 違反條款及細則者,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以及收回或撤銷任何已頒發的獎項而無需賦予得獎者任何追討賠償的權利。
    3. 獎品一經領取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機構絕不補發。
  • 個人資料

    1. 參賽者必須確保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正確無訛,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2. 參賽者於遞交入圍原稿作品時,須一併提交由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的有效殘疾人士登記證或由註冊醫生或指定服務機構負責人簽發的證明書。未能出示者,主辦機構有權拒絕參賽者參加是次比賽。主辦機構或會要求參賽者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對身份之用。
    3. 參賽者同意主辦機構有機會使用其名字、背景、作品及作品簡介,並透過文字、照片或短片等作公開宣傳或刊物發佈之用。
    4. 是次活動中要求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用作是次活動聯絡參賽者及領獎時核實身份之用。主辦機構將搜集之個人資料保存及保密處理,並於活動及領獎完結後兩個月銷毀。
  • 免責聲明

    1. 主辦機構對任何與是次比賽有關的內容、條款規則、行政細節等於印刷或刊載上的錯漏概不負責。
    2. 主辦機構對作品於實體或電子傳輸時出現遺失、延遲、損壞、被盜、誤傳、錯置、中斷、刪除、操作或傳送延遲的情況概不負責。
    3. 主辦機構對任何技術、網絡、互聯網連接、電話設備、電子、電腦、硬件或軟件故障或其他問題,概不負責。
    4. 參賽者如因參與比賽而下載或上載與比賽有關的資料而直接或間接造成個人電子產品任何損毀,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 爭議裁決權

    1.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2. 主辦機構保留隨時修訂條款及細則或取消此項比賽之權利,亦無須事先通知。主辦機構無須為該等更改或終止負上任何責任。關於上述未有提及之任何條款及細則,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 一般事宜

    1. 電郵: cs@etnet.com.hk
    2. 電話: (852) 2880 8618
    3. 網址: artinclusion.etnet.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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